【發布單位】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
【發布文號】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公告2005年第87號
【發布日期】2005-11-23
根據《紡織品出口臨時管理辦法》,現就《對美出口紡織品臨時管理商品目錄》公告如下:
一、產品范圍、總量和涉及國家地區
對美實施紡織品出口臨時管理的產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于紡織品和服裝貿易的諒解備忘錄》中列明的21種產品,具體產品及相應中國海關商品編碼詳見附件1(許可總量見商務部2005年第84號公告)。
二、管理實施時間和驗放手續
對附件1所列產品,在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對美國出口,中國海關憑《紡織品臨時出口許可證》辦理報關驗放手續;屬法定檢驗目錄的紡織品,中國海關還應憑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出境貨物通關單》辦理驗放手續。若美國海關提出要求,進口商必須提供中方簽發的《輸美紡織品原產地證》。
三、紡織品臨時出口許可證和原產地證、專用章和發證機構
《紡織品臨時出口許可證》及《輸美紡織品原產地證》(樣本)見附件2,專用章(樣章)、發證機構名單見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聯合發布的2005年第45號公告。
附件:如文
商 務 部
海 關 總 署
質 檢 總 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對美出口紡織品臨時管理商品目錄
附件2 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品臨時出口許可證
輸美紡織品出口許可證
輸美紡織品原產地證
(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