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式對外宣布: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積金政策進行調整。此次重點調整政策包括:
一、自2006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統一調整為單位和職工各9% 。繳存基數由2004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05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
二、2006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原則上不超過5982元。單位及職工超過繳存基數上限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由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后執行。單位為職工繳存超過繳存基數上限部分的住房公積金應在稅后列支。
三、單位可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為單位和職工各15% 。依法足額繳納稅款的企業和自有資金來源的行政事業單位,可以申請提高2006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通過并簽章同意,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后執行。
四、困難企業及職工可申請辦理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手續。
單位完成2006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匯繳后,可到所在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請領取200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相關表冊,并于2006年7月31日前到管理部或分中心辦理繳存調整手續。申請提高、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及需辦理超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備案手續的單位應于7月15日前到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或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