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
《關于營造企業家創業發展良好環境的規定》
(2017年11月15日)
為營造企業家創業發展良好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進一步樹立“產業第一、企業家老大”理念,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精神,作出如下規定。
一、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
對涉及重大財產處置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民營企業和投資人犯罪的申訴案件,經審查確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及時予以糾正。依法審慎對企業家采取強制措施,依法審慎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和處置涉案財物時,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嚴格區分涉案人員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嚴厲打擊向企業家敲詐勒索、威脅恐嚇等犯罪行為。對于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家合法權益受損的,依法依規給予公平合理補償。制定出臺知識產權保護地方性法規,支持企業家利用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形式保護創新成果。建立由市工商聯、市委政法委等有關部門組成的保護企業家權益聯系協調機制。
二、依法保護企業家自主經營權
各級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干預企業依法經營活動。依法清理和規范企業辦理各類行政許可事項中需由中介機構出具的要件,加強對中介機構提供行政許可要件的規范管理和評價考核。全面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凡目錄清單之外收費一律不得執行,企業應拒絕繳納。國家規定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按有關標準下限執行,地方涉企行政事業性“零收費”。各級黨委、政府部門不得以評比、達標、表彰等任何形式向企業收取費用或變相收費。依法保障企業自主加入或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的權利。市、區兩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服務中心增設涉企收費處罰投訴舉報職能,完善投訴受理工作機制,建立全市統一的企業維權服務平臺。
三、促進企業家公平競爭誠信經營
全面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和業務實行非禁即入、非禁即準。根據國家規定,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許可等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落實非公有制企業在投融資、招投標等方面與公有制企業同等待遇。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建立智能審核系統。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開展市場壟斷行為專項治理,嚴厲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經營者壟斷案件,行政機關不得出臺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
進一步整合職能相近、執法內容相似、執法方式相同的機構和職能,深化“大部門”綜合執法改革。全面實施“兩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定隨機抽查細則,公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健全執法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做到市場監管及其他行政執法事項隨機抽查全覆蓋。完善行業信用信息系統和征信系統,建立企業家個人信用記錄和誠信檔案,將市場主體信用承諾書納入信用記錄,在“信用天津”網站提供查詢服務。建立以信用記錄為核心的行政機關聯合激勵與懲戒機制,健全誠信典型“紅名單”和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將企業家良好信用狀況作為各類行政許可的參考條件,試行信用承諾審批,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依法依規實施懲戒。
四、激發企業家創新創業活力
鼓勵企業家持續推進產品創新、技術創新、金融創新和管理創新。企業研發平臺升級為國家級的,給予50萬元至100萬元專項資金補貼。市科技領軍企業和領軍培育企業實施重大創新項目、創新平臺建設,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和300萬元科技資金補助;對市科技領軍企業和領軍培育企業的企業家,按當年綜合貢獻給予獎勵。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內外院士在津創辦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企業并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的,給予一次性最高1000萬元科技成果轉化資金補助;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等高端科技人才,在津創辦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企業并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的,給予一次性最高200萬元科技成果轉化資金補助。鼓勵國有企業加大創新投入,允許以協議方式轉讓技術類無形資產,采用許可使用方式轉化科技成果,試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所得收入作為企業上繳利潤抵扣項,提高創新績效考核權重。發揮金融支持創新創業的重要作用,鼓勵銀行設立科技金融專業機構,擴大知識產權等質押融資規模;鼓勵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為企業家做好上市輔導,提供融資、大宗商品定價和風險管理服務;鼓勵保險公司支持企業家參加境外展會、產品認證、專利申請,支持海外投資保險發展。
五、完善企業家激勵機制
建立企業家榮譽制度,加強對優秀企業家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加大收益分紅、股權激勵、股票期權等收入分配力度,推進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行國有企業經營管理層職業經理人制度,加快“去行政化”步伐。建立職業經理人評價評估機制。增加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企業家比例,提高勞動模范、勞動獎章和“五四”青年獎章、“三八”紅旗手中的優秀企業家比例,在政府部門設立經濟顧問等崗位,鼓勵支持優秀企業家在群團組織兼職,全市有關重要會議安排優秀企業家列席。堅持“護幼、容錯、不赦罪”,建立健全合理容錯機制,對符合容錯條件的,考核時不作負面評價,評先評優、表彰獎勵時不受影響,對及時改錯、想干事、敢擔當、善作為、實績突出的企業家,該使用的使用,該提拔的提拔。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對企業在融資、生產、交易活動中出現的問題,依法對待,審慎處理,除法律明確規定外,不以犯罪論處。
六、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
大力弘揚愛國敬業、遵紀守法、艱苦奮斗精神,創新發展、專注品質、追求卓越精神,履行責任、敢于擔當、服務社會精神,加強正面宣傳,營造積極向上的輿論氛圍。發揮群團組織和行業協會商會與企業家聯系的紐帶作用,加強對企業家理想信念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鼓勵企業家追求精益求精、以質取勝,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打造更多名優精品。鼓勵企業家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慈善活動。建立京津冀工商聯、商會協同發展工作機制,辦好民洽會、民企天津行等系列活動。每年舉辦一次天津企業家大會,打出天津品牌。開展優秀企業家評選表彰活動,選樹十名踐行優秀企業家精神的先進典型,每名企業家獎勵100萬元。
七、優化對企業家的服務
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各級領導干部對企業家既要親切、親熱、真誠,又要清白、純潔、坦蕩。健全市、區、鄉鎮(街道)三級領導干部聯系企業家制度,健全部門與企業家溝通交流機制、政策宣講機制,做到幫扶企業制度化常態化。建立面向企業家的黨委、政府決策咨詢制度,相關重大決策出臺前聽取企業家的意見。堅持“馬上就辦”,實行承諾辦結制度,辦理時限在法定時限基礎上壓縮60%以上。落實首問負責、首辦負責和單一窗口、綜合受理服務機制,建立服務企業家工作臺賬,明確專人一管到底。全面清理企業辦事申請條件和各類證明,結果向社會公示并接受監督。建立高效便捷的企業投資項目審核機制,試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完善企業政策服務信息清單和企業服務政策包,優化“一點通”系統,打造網上“企業家之家”,搭建企業家之間、政企之間的交流平臺。市政府辦公廳設立企業家服務處。建立與企業家常態化聯系制度,加強與市工商聯、市國資委等部門合作,協調推動解決企業家反映的突出問題,共同做好為企業家服務工作。市、區兩級政府設立舉報電話,對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庸懶散浮拖”行為,一經查實,堅決追責問責、決不姑息。
八、培育優秀企業家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