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做好利用外資等工作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009年12月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等工作。
會議指出,利用外資是我國對外開放基本國策的重要內容,外商投資企業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過程中,要充分發揮我國的比較優勢,創造更加開放、更加優化的投資環境,不斷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更好地發揮利用外資在推動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和區域協調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為此,要重點做好五項工作:
(一)優化利用外資結構。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擴大開放領域,鼓勵外資投向高端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等產業。國家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的政策措施同等適用于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對用地集約的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優先供應土地。
(二)引導外資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增加投資。鼓勵外商在中西部地區發展符合環保要求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對到中西部地區投資的外商企業加大政策開放和技術資金配套支持力度。
(三)促進利用外資方式多樣化。鼓勵外資以并購方式參與國內企業改組改造和兼并重組。加快推進利用外資設立中小企業擔保公司試點工作。拓寬外商投資企業境內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加大對外商投資企業的信貸支持。
(四)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清理涉及外商投資的審批事項,最大限度縮小審批、核準范圍,增加審批透明度。
(五)營造良好投資環境。規范和促進開發區發展,加快邊境經濟合作區建設。完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管理,簡化其外匯資本金結匯手續。
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草案)》。草案完善了在中國完成的發明創造向外國申請專利的保密審查制度,補充和細化了專利申請程序及授權條件,明確了遺傳資源信息披露要求和對假冒專利行為的行政處罰等。會議決定,該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由國務院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