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金融財稅支持
根據中國政府網4月6日發布的消息,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中國將提供財政、稅收和金融等方面的支持。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制定的《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政府對節能服務產業采取適當的金融和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其中,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其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免征增值稅。
上述文件還規定,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意見》,到2012年,中國將扶持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壯大一批綜合性大型節能服務公司,建立充滿活力、特色鮮明、規范有序的節能服務市場。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壯大,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中國上世紀90年代末引進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以來,通過示范、引導和推廣,節能服務產業迅速發展,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不斷增多,服務范圍已擴展到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多個領域。
2009年,全國節能服務公司達502家,完成總產值580多億元,形成年節能能力1350萬噸標準煤。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是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迫切要求,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客觀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