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允許進出口企業使用“國際貿易”等行業用語
7月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消息,天津將放寬企業名稱登記中有關使用行業或經營特點用語限制,允許進出口企業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國際貿易”“對外貿易”等行業用語。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天津市支持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匯編》的通知,該通知明確指出,將放寬企業名稱登記中有關使用行業或經營特點用語限制,允許進出口企業在名稱中直接使用“國際貿易”“國際技術貿易”“對外貿易”“進出口”等行業用語。
對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認可但尚未納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行業的企業,允許其使用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中有關新興行業的表述作為企業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如“創業投資”“物流”“國際保理”等。
該通知還明確指出,對天津市承辦的國際性、全國性會展、文藝、體育活動,組委會在承辦過程中取得的廣告收入,免征營業稅;對企業專門用于以上活動的房產,繳納房產稅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