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福建等六省市2016年起境外旅客購物離境可退稅
財政部稅政司發布消息,自
離境退稅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離境口岸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退還增值稅的政策,體現了增值稅消費地征稅原則,是國際上征收增值稅國家和地區的通行做法。
分析人士指出,在中國經濟增速放緩的背景下,擴大離境退稅政策范將有力促進中國入境旅游的發展,刺激國內消費,為經濟增長注入動力。
為探索建立離境退稅制度,我國自
根據此前財政部等部門發布的文件,能享受退稅優惠的境外旅客,是指在中國境內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在符合條件情況下,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就可以申請退稅。退稅物品的退稅率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