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
我國將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以進一步彰顯土地資產權益,促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國土資源部
意見明確,適應投融資體制改革要求,對可以使用劃撥土地的相關公共服務項目,除可按劃撥方式供應土地外,在自愿的前提下,鼓勵以出讓、租賃方式供應土地,支持以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使項目擁有完整的土地產權,增加其資產總量和融資能力。適應國有企事業單位改革要求,事業單位等改制為企業的,其使用的原劃撥建設用地,改制后不符合劃撥用地法定范圍的,應按有償使用方式進行土地資產處置,符合劃撥用地法定范圍的,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也可依申請按有償使用方式進行土地資產處置。
意見要求,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可根據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別辦理國有農用地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授權經營使用權登記手續。國有農用地的有償使用,嚴格限定在農墾改革的范圍內。國有農用地的使用權人,可根據取得土地的權利類型,分別采取承包租賃、轉讓、出租、抵押等方式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