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直銷企業須保障消費者退換貨要求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直銷監管局局長張國華日前強調,直銷企業無論有無固定營業場所、是否以快遞方式直接向消費者提供產品,都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費者退換貨的合理要求。
張國華是在日前召開的“直銷企業踐行社會責任與保護消費者權益座談會”上,對與會的國內29家直銷企業負責人提出上述要求的。
直銷是指企業通過招募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自2005年《直銷管理條例》施行以來,我國直銷市場穩步發展,截至目前,全國直銷企業已達33家,服務網點上萬個,從業人員數百萬人。
張國華指出,去年,直銷行業營業額穩步增長,同時違法違規案件大幅下降,退換貨等售后服務基本有保障。一些直銷企業還通過積極參與公益事業,提升了行業形象。但也應看到,直銷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還有進一步努力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