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改革為服務業注入活力
一些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放開,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服務業實現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發展;同時,也能激發企業向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多樣化服務的積極性,從而促進消費需求增長
自2014年11月份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先后放開了24項商品和服務價格,下放1項定價權限。
值得注意的是,本輪價格改革放開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中,除煙葉收購價格、民爆器材出廠價格外,其他改革均劍指服務業領域。這一系列的改革舉措,將為新常態下服務業的進一步發展“松綁”,也將使服務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扮演更加突出的角色。
長期以來,我國經濟以勞動密集型的工業經濟為主導。直到2007年,我國服務業增加值才首次超過工業增加值;2013年,我國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首次超過第二產業。
不過,這些成績并不足以改變我國服務業發展滯后的現實。2014年前三季度,我國服務業增加值在GDP中的占比為46.7%,遠低于發達國家70%以上的份額,也比同等收入水平的發展中國家低10個百分點左右。服務業仍然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短板”。
我國服務業發展相對滯后,固然是受到我國長期以來粗放發展慣性的影響,但更重要的是受到體制機制的制約。特別是在一些競爭性服務領域,專業服務價格“市場說了不算,市長說了才算”。“有形的手”伸得太長、管得太寬、管得太死,不僅使服務價格與市場供需相脫節,也使一些服務價格與成本形成倒掛,導致服務業的發展活力打了折扣,創造力大幅削弱。
本輪價格改革涉及多項專業服務價格的放開,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服務業實現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發展;同時,也能激發企業向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多樣化服務的積極性,從而促進消費需求增長。
如今,服務業已成為我國最大產業,是經濟增長的最大動力源。加快發展服務業,使服務業在帶動經濟發展方面發揮更大作用,對于保持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應加快深化改革,為服務業的發展創造更有利的體制機制環境,不斷提升服務業市場化經營水平,努力引導社會力量增加市場供給,使更多社會資本進入服務業特別是生產性服務業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