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出臺法規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
我國將出臺法規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
除部分項目按規定核準外 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
●企業自主決策項目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
●項目備案機關應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
國家發改委近日對其起草的《政府核準和備案投資項目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條例征求意見稿,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按規定核準外,企業投資項目應當實行備案制。
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出,企業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應當依法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并依法辦理城鄉規劃、土地使用、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等相關手續。項目核準、備案機關及其他行政機關不得非法干預企業的投資自主權。
實行備案管理的企業投資項目,項目單位應當通過在線平臺提交項目備案申請。除產業政策禁止發展,或者依法應報核準或審批的項目外,項目備案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
境外投資項目根據項目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核準制或事后備案制。除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項目按規定核準外,境外投資項目應當實行事后備案制。
項目單位違反本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相關信息列入項目異常信用記錄:提供虛假項目核準或備案信息;違反法律法規擅自開工建設;不按照批準內容組織實施;未通過竣工驗收擅自投資生產運營;其他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