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免稅購物額升至8000元
增設19家口岸進境免稅店
財政部獲悉: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旅游局日前聯合印發《口岸進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在維持居民旅客進境物品5000元人民幣免稅限額不變基礎上,允許其在口岸進境免稅店增加一定數量的免稅購物額,連同境外免稅購物額總計不超過8000元人民幣。同時,經國務院同意,我國將在廣州、杭州、深圳等地增設19家口岸進境免稅店。
根據《辦法》,口岸進境免稅店的適用對象是尚未辦理海關進境手續的旅客。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物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進境旅客持進出境有效證件和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的憑證購買;未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的,進境旅客持進出境有效證件購買。進出境有效證件指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往來臺灣通行證。購物應按規定取得購物憑證。
據了解,免稅稅種為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商品品類,以便于攜帶的個人消費品為主,包括眼鏡、手表、煙酒、香水化妝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