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濱海新區十三項措施支持企業上市融資
為更好地借助國家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有利契機,促進天津濱海新區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和資產證券化率,從天津濱海新區科委獲悉,天津濱海新區于近日出臺相關政策,通過設立專項資金、鼓勵企業股份制改造、減免相關稅費、建立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庫等13項措施支持新區企業上市融資。
為支持濱海新區企業進行改制、掛牌、報備、上市、重組等,新區設立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專項資金,用于改制補貼、掛牌補貼、上市補貼、重組補貼等專項補助,以及團隊獎勵、培訓活動補助和中介費用等。其中,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300萬元。
據了解,在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發生的,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公司制改造、合并、劃轉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行為,免征契稅、土地增值稅;在企業上市過程中需繳納法定收費項目時,有關部門應在規定范圍內按最低收費標準收取。對擬上市、擬掛牌及擬股改企業,新區鼓勵其納入資源庫管理,資源庫實行信息共享,濱海新區政府及各管委會將定期對資源庫進行數據分析,確定年度重點扶持對象。此外支持銀行機構為企業制定綜合融資方案,開展靈活多樣的組合融資,加大對后備企業服務力度;邀請監管機構進行政策解讀,借助交易所、中介機構力量,不定期舉辦培訓會和項目對接會,幫助企業正確認識和掌握資本市場有關知識;鼓勵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配股、企業債等形式實現再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