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激勵外國專家為天津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多做貢獻,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天津實際,市政府決定設立海河友誼獎,并出臺了《天津市外國專家海河友誼獎評選辦法》。該獎項是市政府向在津工作的外國專家授予的最高榮譽獎項,今后每年評選一次,獲獎人數一般在10人左右。
據了解,該獎的評選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擇優的原則,由天津市外國專家局負責評選工作的組織實施。《辦法》規定了參加評選的外國專家范圍:
一是為執行政府間、國際組織間協議、協定和中外經貿合同,來本市工作的外國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二是在津從事教育、科研、新聞、出版、文化、藝術、衛生、體育等工作的外國籍專業人員;
三是在津各類企業中擔任副總經理以上職務,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國籍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四是在津工作或為本市服務的其他領域急需的外國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申報海河友誼獎的條件包括:
一、傳授農業新技術,介紹先進管理模式,引進或者培育優良品種,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二、為企業技術進步提出重要建議,傳授新工藝、新方法,解決技術和管理等方面關鍵問題,或者填補國內某項空白,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三、為基礎工程項目的建設、投產、運營等做出突出貢獻的;四、參與重大科技攻關及高新技術的研究與開發工作,并取得突破性進展的;五、為本市培養人才,捐獻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在教育、新聞、出版、文化、藝術、衛生和體育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六、在大、中型外商投資企業或者高新技術企業擔任高級管理職務或者專業技術職務,使企業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七、為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申報評選海河友誼獎方法:由外國專家聘請單位填寫《天津市外國專家海河友誼獎申請表》,連同外國專家事跡材料以及其他證明材料一并報區縣局主管部門。區縣局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后報天津市外國專家局。天津市外國專家局組織成立海河友誼獎評審委員會,對申報的外國專家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報天津市人民政府審批。
榮獲海河友誼獎的外國專家,由市政府頒發獎章和榮譽證書。榮獲海河友誼獎的外國專家業績特別突出的,經市政府批準同意,由天津市外國專家局向國家外國專家局推薦申報國家友誼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