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本市出臺解決特殊困難群體人員醫療保險待遇問題的十項醫保新政策,將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十項醫保新政策包括:
一、退出市場的困難企業的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待遇。
二、提高市級以上參保退休勞動模范的醫療保險待遇標準。
三、將血友病納入門診特殊病種管理。
四、將肝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納入門診特殊病種管理。
五、提高狂躁型精神病患者醫療保險待遇。
六、取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慢性病、常見病患者常用的1500種乙類藥品個人增付比例,減輕長期用藥的參保患者個人負擔。
七、將參保人員直接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的非處方藥納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八、確定參保人員外地就醫適用藥品范圍。
九、放寬參保人員家庭病床設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