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郵政今年1月全面實現政企分開之后,郵政法的修改工作也在繼續推進。6月13日,從上海證券報獲悉,國務院法制辦與國家信息產業部連同國家郵政管理局,以及13家郵政和非郵政企業在北京再度召開座談會,討論關于郵政法的修改工作。最新討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修訂草案)》,即5月24日稿中,對于包括中國郵政集團在內的眾多企業關注的郵政專營范圍依然“待研究”。
此外,5月24日稿明確規定,外資企業不得從事國內信件的遞送。目前,四大國際快遞巨頭都已經先后涉足國內快遞業務,而商業信函往往也是國內快遞的內容,因此此項規定可能會對外資在華從事國內速遞業務產生影響。
對此,四大國際快遞公司的代表提出,希望能讓國內客戶有更多的選擇權,放開國內快遞的商務市場。而上述郵政內部人士表示,現行的法律法規中的確沒有向外資開放國內信函的有關政策。按照目前的政策,外資只能在中國從事進出境的非私人信函業務,且需要到郵政監管機構辦理委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