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聯合發布2007年第59號公告,對2007年度具有出口資質的汽車和摩托車產品生產企業及其授權出口經營企業目錄進行了適當調整,并予以公布。
根據《關于規范汽車出口秩序的通知》等有關文件,五部委針對企業的申報情況,對2007年度汽車出口企業目錄進行適當調整。目錄新增了鐵嶺陸平專用汽車、南京中大金陵雙層客車、江鈴汽車集團公司改裝車總廠、江西昌河鈴木汽車、河南猛獅客車、山東梁山通亞汽車、四川汽車工業集團等25家符合申領汽車出口許可證條件的企業,以及這些汽車企業授權的出口經營企業37家,出口產品以載貨車(含專用車)為主。
公告還公布了北汽福田、河北長安、蘇州金龍、躍進汽車集團、廈門金旅、鄭州宇通、東風汽車、柳州五菱、重慶力帆等37家汽車企業調整后的授權出口經營企業名單,這些汽車企業刪除了20家授權出口經營企業,新增了44家授權出口經營企業。
公告規定,企業出口非原產于中國的進口汽車,須憑進口海關單據和出口合同申領出口許可證,但不受出口資質管理限制。再出口的進口汽車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檢驗檢疫手續。企業以工程承包方式出口汽車可申領出口許可證,但不受出口資質管理限制。
自今年3月1日起,商務部等五部委正式對汽車出口實施許可證制度,同時公布了2007年度符合申領汽車出口許可證條件的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