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項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新近聯合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上,低品位、難選冶金礦的開采、選礦以及冶煉等貴金屬資源開發項目,已悄然退出新指導目錄。
與2004年版本相比,新修訂目錄中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重要礦產資源項目中被刪掉的還有銅、鉛、鋅礦、鋁礦的勘探、開采;煤炭及伴生資源的勘探、開發,以及硫、磷、鉀等化學礦的開采、選礦。同時,外商在西部地區的低品位、難選冶金礦冶煉,銅、鉛、鋅、鋁等礦的勘探開采可享獨資待遇,在新修訂目錄中也被取消。
“中國的黃金等礦產資源并不豐富”,中國礦業聯合會地質礦產勘查分會常務副會長劉益康認為,“此舉表明中國政府對黃金等稀缺或不可再生資源不再鼓勵外商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