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對《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4年版)進行修訂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馬秀紅:隨著中國對外開放不斷擴大、加入世貿組織過渡期逐步結束,中國政府對70多個服務部門的擴大開放承諾即將全部履行到位,對外資開放的領域更為廣闊。為適應世界產業結構調整的新趨勢,適應中國轉變增長方式,調整產業結構,建立創新型國家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有必要及時調整和完善外商投資產業政策,更好地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加強對外商投資的引導。為此,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對2004年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進行了修訂。
二、問: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有哪些突出特點?
馬秀紅: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有以下六個特點:
第一,進一步擴大了對外開放的領域。修訂后的《目錄》共列入鼓勵、限制和禁止類條目478條,其中鼓勵類351條,比原目錄增加了94條,占目錄的比重由原來的69%提高到73%;限制類87條,占目錄比重由原來的21%減少到18%;禁止類40條,占目錄的比重由原來的9%減少到8%。
第二,進一步提高了外資政策的透明度。將中國政府加入世貿所承諾開放的領域和股比等內容均列入《目錄》中,使各項法律、法規和專項政策的外資準入要求對外保持一致,形成規范、透明、易于執行的外商投資準入政策,進一步提高了外商投資的便利程度。
第三,促進自主創新、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為積極推動自主創新、推進產業結構升級和優化,根據國家經濟發展的需要,將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高端制造環節和基礎設施等領域列入了鼓勵類,并將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已發布的《鼓勵外商投資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中大部分產品整理調整后列入《目錄》鼓勵類。
第四,鼓勵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為加強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目錄》將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可再生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以及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列入了鼓勵類。
第五,促進平衡發展的貿易政策。取消了原目錄鼓勵類中“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條目。
第六,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結合中國的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等戰略,在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不再列入僅“限于中西部地區”的條目。對屬于需鼓勵外商投資的中西部地區和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優勢產業和特色產業,今后將在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指導目錄》時統籌考慮列入。
三、問:新修訂的《目錄》對引導外資會起到哪些作用?
馬秀紅:新修訂的《目錄》堅持貫徹對外開放的方針,從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出發,結合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國際產業轉移的新趨勢,重點鼓勵外資更多地投向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高端制造環節、現代農業和基礎設施,開放領域進一步擴大,開放結構得到優化,利用外資質量不斷提高。
修訂過程中,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廣泛征求了政府主要部門、行業協會、專家學者、內外資企業等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并加以認真研究,努力促使外商投資準入政策更加規范、透明、易于執行,進一步便利外商投資。
對外開放是中國的基本國策,吸收外資是對外開放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地執行對外開放、積極有效吸收外資的方針,保持外商投資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發揮利用外資在推動自主創新、產業升級、區域協調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