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對外商投資實行新的導向政策。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就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答問時稱,《目錄》是中國新時期吸收外商投資的重要導向政策,是指導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工作和外商投資企業適用有關政策的主要依據。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近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全文公布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以下簡稱《目錄》),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該負責人介紹稱,新《目錄》在內容上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是鼓勵類條目數量大幅增加。新《目錄》列入鼓勵、限制和禁止類條目共478條,其中鼓勵類351條、限制類87條、禁止類40條,分別比原目錄增加了94條、9條和5條,與修訂前相比,鼓勵類條目的數量增加了37%。
二是服務業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增加“承接服務外包”、“現代物流”等為鼓勵類條目,將原限制外商投資的“貨物租賃”、“貨運代理”、“外貿公司”等調整為允許類條目,將原禁止外商投資的“期貨公司”、“電網的建設、經營”列為首次對外開放領域。
三是調整單純鼓勵出口的導向政策。針對我國貿易順差過大、外匯儲備快速增加等新形勢,不再繼續實施單純鼓勵出口的導向政策,取消原目錄鼓勵類中“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條目。
四是鼓勵外商投資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可再生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鼓勵外商投資資源綜合利用,《目錄》新增相關鼓勵類條目40余條。
五是對部分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戰略性和敏感性行業,持謹慎開放的態度,適當調整相關條目,限制外資進入或增加股比限制。
六是綜合匯總了國務院批準實施或已原則同意的我國產業政策和專項規劃,將涉及外商投資準入政策的相關內容統一列入《目錄》,形成規范、透明、易于執行的外商投資準入政策,進一步提高外商投資的便利程度。
七是規范條目表述。盡可能地避免使用“新型”、“先進”、“大型”、“高檔”等字樣,明確相關標準,進一步增強《目錄》的可操作性。
該負責人說,《目錄》是中國新時期吸收外商投資的重要導向政策,是指導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工作和外商投資企業適用有關政策的主要依據。對《目錄》中含有“限于合資、合作”、“中方控股”或“中方相對控股”股比要求的條目,既適用于新建項目的外資準入,也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增資、外資并購等各類外商投資項目。外商投資項目核準管理體制的改革將結合深化中國投融資體制改革一并進行。目前,外商投資項目核準的權限和程序,仍按照《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國務院第346號令)和《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執行。
該負責人表示,國家對于從事《目錄》中鼓勵類領域的外商投資項目將繼續給予一定稅收優惠政策,其進口設備可享受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采購國產設備享受增值稅退稅的優惠政策。2007年12月1日以后核準的外商投資項目,將依照新《目錄》享受相關優惠政策。2007年12月1日前核準的外商投資項目,仍按照項目核準時的政策執行。
該負責人同時還指出,對此次在《目錄》中新增列為禁止類的項目,如目前已經存在并運營的外商投資企業,執行項目核準時的政策。新《目錄》實施后,原有老企業的增資、股權轉讓或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等,凡涉及新增禁止類領域的,須按照新《目錄》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