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路上再啟新程
綜合保稅區管理辦法4月1日起施行
以不到十萬分之五的國土面積,實現全國七分之一強的外貿進出口值,這就是綜合保稅區這片國土創造的神奇。2021年,全國綜合保稅區進出口值達5.9萬億元,同比增長23.8%,占同期全國外貿進出口值的15.1%。
4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綜合保稅區管理辦法》(簡稱《綜保管理辦法》)即將施行。
該管理辦法對于提升綜合保稅區管理規范化、法治化水平,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以及推動綜合保稅區發展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發設計中心、物流分撥中心、檢測維修中心、銷售服務中心,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都將發揮重要的指導作用。
繼承與創新
繼承與創新并重是《綜保區管理辦法》的主要特點之一。
記者注意到,在繼承、固化綜合保稅區原有政策措施,集成近年來海關出臺的多個規范性文件中監管舉措的基礎上,《綜保區管理辦法》充分體現了機構改革后的海關新職能,增加檢驗檢疫相關規定要求,更重要的是為綜合保稅區預留了發展空間,以適應雙循環發展實際需求,同時強調海關與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門協同治理。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此次《綜保區管理辦法》具體列明了綜保區可以開展的11大類業務:研發、加工、制造、再制造,檢測、維修,貨物存儲,物流分撥,融資租賃,跨境電商,商品展示,國際轉口貿易,國際中轉,港口作業及期貨保稅交割。
“各地各區域可以結合自身優勢招商引資,企業也可以對號入座、差異化發展。”海關總署自貿區和特殊區域發展司司長陳振沖在2月17日舉行的記者通報會上表示,另外,辦法還聚焦綜保區企業在發展運營中存在的實際訴求,對海關監管要求和手續簡化作了進一步明確,助力企業降低成本,提高通關效率,切實享受政策紅利。
比如,辦法明確了企業可以根據需要在貨物出區時適用選擇性征收關稅政策,區內生產的貨物內銷可以按照成品或按照料件繳納進口關稅,有效降低了區內加工型企業的生產成本,提振了企業的發展信心。再比如,《辦法》明確區內企業產生的固體廢物出區按照國內固體廢物相關規定執行,解決了區內企業固體廢物處置難題。
截至目前,通過不斷整合優化,我國綜合保稅區的數量達到155個,占現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數量的比例達92.8%,覆蓋全國31個省區市,在發展對外貿易、吸引外商投資和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試驗田與“保稅+”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中西部地區、東北三省的74個綜合保稅區在加工貿易方面表現突出,2021年實現加工貿易進出口值1.73萬億元,占同期全國綜合保稅區加工貿易進出口值的64.8%,充分體現了中西部承接產業轉移的顯著效果。
其中,四川、重慶、河南、陜西等地的綜保區吸引惠普、富士康、三星等一批高端產業及配套制造企業落戶,綜保區進出口值占當地外貿進出口的比重均超過60%,成為所在省市發展外向型經濟的重要平臺。
與此同時,擔負著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推動制造業向技術含量更高、利潤更豐厚的價值鏈“微笑曲線”兩端延伸使命的綜保區,從新興業態上獲取的支撐力量也在不斷提升。
一組相關數據振奮人心。2021年,全國綜保區內保稅維修業務進出口值1856.7億元,同比增長3.8%;保稅租賃貿易業務進出口值1121.2億元,同比增長40.6%;保稅研發業務進出口值28.1億元,同比增長876.3%;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出口值688.2億元,同比增長9.9%,在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時,帶動了國內物流業發展。
“保稅檢測、維修等業務不同于傳統的加工貿易業務,無固定的單耗標準和零部件使用比例,還涉及貿易管制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問題。綜保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實行圍網封閉管理,符合‘管得住才能放得開’的原則要求,因此,各部門均支持在綜保區內發展上述業務。” 陳振沖說。
2019年國務院印發《關于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允許綜保區內企業開展高技術、高附加值、符合環保要求的保稅檢測和全球維修業務。海關總署會同商務部、生態環境部等相關部門積極推動上述政策落地,先后公布兩批維修產品目錄,目前綜保區內企業可開展70種產品的維修業務。
陳振沖表示,下一步,海關總署將嚴格規范新設綜合保稅區的審核報批,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自貿試驗區統籌發展;加強事中事后監督,壓緊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指導各綜合保稅區因地制宜、體現特色、錯位發展。同時做好綜合保稅區年度發展績效評估,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發展不理想的綜合保稅區按程序實施退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