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我國圖書、報紙、期刊的批發市場將對外開放,即外商可以在華設立中外合資、合作或獨資的書、報、刊批發企業。
在國務院新聞辦近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新聞出版署副署長于永湛說,根據我國入世承諾及有關條例,我國圖書報紙、期刊的零售市場目前已經對外開放,到今年年底,書、報、刊的批發市場也將對外開放。
在出版方面,于永湛明確提出,我國政府在加入WTO時對出版的開放沒有承諾。外商還不能在華投資設立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的出版機構。但中外出版商可以開展版權貿易和出版合作。
中外版權貿易近年來十分活躍,國內一些書刊通過版權貿易的方式在國外出版發行。據統計,1995年至2003年,全國圖書出版社輸出版權累計5362項,從海外引進版權累計5.81萬項。
于永湛表示,根據有關規定,我國允許外商在華投資設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的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允許設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從
根據《出版管理條例》,出版物進口由國家批準的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經營,其中報紙、期刊的進口由國家指定的進口經營單位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目前經批準的出版物進出口公司有中國圖書進出口(集團)公司等38家。
統計顯示,從1997年到2003年,出版物出口持續增長。全國圖書出口冊數由220萬冊增加到465萬冊;報紙出口由20萬份增加到80萬份;音像制品由2萬盒(張)增加到128.9萬盒(張)。期刊冊數雖然由256萬冊減少到221萬冊,但金額由268萬美元增加到365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