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簽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協同發展戰略合作共識
此次三省市本著互利共贏、務實合作的精神,圍繞“十個協同、十項推進”,達成戰略合作共識,力求共同推動京津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協同發展。具體是:
一是改革思路協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建立京津冀行政審批服務改革協調聯動工作機制、日常工作對接機制、信息溝通機制。
二是權責清單協同,推進政府簡政放權。加大京津冀三地權責清單編制的協調力度,取消一批政府管理職能和權限,以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加法”。
三是招標投標協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整合建立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加快推進京津冀三地省級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四是審批標準協同,推進行政許可結果互認。制定京津冀三地協調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實現許可結果互認,一地許可,三地經營。
五是網上辦事協同,推進行政審批便利化程度。構建京津冀行政審批服務共享平臺,推進京津冀三地政務網、行政審批服務網等系統互聯互通。
六是審批服務協同,推進服務標準化運行。制定京津冀三地行政服務中心的服務標準。
七是審批體制協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在有關部門和地區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
八是審批機制協同,推進建設項目盡快落地。加強京津冀三地產業發展規劃銜接,推進產業融合,優化投資項目聯合審批流程。
九是監督管理協同,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建立京津冀三地行政執法的監督網絡系統和信用信息平臺,加強信用監管,實現一地違法失信,各地處處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