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談“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 減輕企業負擔”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的變化,企業負擔問題出現了新的情況和問題,對企業帶來的壓力更加凸顯,如不妥善解決,可能經濟穩定增長的大局。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激發企業活力,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為做好相關政策宣傳引導工作,2014年7月底,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副巡視員景曉波、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和財政部綜合司副巡視員孫燕接受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詳細介紹《通知》的背景、核心亮點及落實步驟,并與網友在線交流。
《通知》核心亮點: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的清單制度
景曉波認為,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是《通知》的核心和亮點所在。所謂清單制度,是一種國際通行的以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規范等為依據,最大限度減少和規范政府管理的行政管理方式,體現法治的基本精神,即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具體來說,即《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嚴格執行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清單之內的涉企收費,逐步減少項目數量;清單之外的涉企收費,一律不得執行。
孫燕指出,現行的收費項目目錄管理制度存在更新不及時、查詢不便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下一步財政部擬改進和完善收費基金項目的公示制度,將現在按年度一年對外發布一次目錄的做法改為常態化的公示——凡是有政策調整就會即時更新,對其中涉企收費項目還要建立獨立的項目清單,同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也要按照相關的要求,抓緊完善本地區的收費項目目錄公示制度,以便企業和社會公眾能夠更加方便、清晰和及時地知曉各項涉企收費的政策內容和實施情況。
張海英進一步補充了發改委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在做好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方面的三項安排:一是對目前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涉企服務性收費進行全面地梳理,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的要求,繼續推動放開政府定價管理的服務性收費;二是對確需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對外公布,增強收費管理透明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三是完善收費許可證管理制度,建立收費政策后評估,特別是第三方評估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企業最關注:切開行政審批和中介服務收費的聯系
現在企業對一些中介機構依托行政審批權力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接受技術審查、評估論證、資格鑒定、專家咨詢等服務,支付高額費用的問題,反映較大。針對這一點,張滿英表示,表面上看是屬于收費不規范、收費比較多,但是進行深入分析就會看到,實質根源是政府簡政放權和職能轉變不到位所致。因此,《通知》提出,要切實規范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的措施,核心內容就是要切開行政審批和中介服務收費的聯系。
具體措施包括:首先,清理取消。全面清理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服務項目,最大限度減少前置服務項目和收費。其次,項目公開。在公布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的同時,公開涉及收費的前置服務項目,并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市場調節價格。第三,目錄管理。對于個別確需實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前置服務,實行政府定價目錄管理,嚴核成本,制定價格。第四,規范行為。規范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的收費行為,嚴禁其利用行政資源強制收取費用。一經發現要堅決曝光,嚴肅處理,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在談到現實中中介組織截留行政審批改革紅利的問題時,景曉波舉例說,企業反映參加的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商會等社團組織數量普遍有10-20家,有的甚至多達40-50家,每年每家會費少則數千元,多則數萬元,企業苦不堪言。為此,工信部正聯合民政部等有關部門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相關的規范措施。總體思路是要隨著深化改革,從深層次解決行業協會管理體制問題,進一步推動政社分開,從人員、職能、資產、財務等方面將協會和政府的關系真正切開;進一步明確公務人員不得在協會兼職,不得收取任何報酬;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的經營活動,制止協會利用行政資源強制收取費用。
為小微企業增活力:建立支持長效機制、堅決制止“三亂”行為
小微企業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活力所在,但當前小微企業和發展面臨較大壓力,主要原因是融資困難和稅費偏重。張滿英表示,這次清理規范涉企收費的目標是穩增長、激發市場活力,特別要求要建立支持小微企業的長效機制,將暫免小微企業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改為長期措施。
下一階段,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將有利于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收費減免政策落到實處;要加強涉及小微企業收費行為的整頓和規范;要通過多種渠道宣傳針對小微企業的收費優惠政策,使小微企業充分知曉政策、真正得到政策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