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再次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
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中,關系投資創業創新就業等經濟社會發展的約30項,占2/3,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核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銷售的礦泉水的注冊登記”等。涉及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業務活動的約10項,占20%,如“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審批”等。涉及企業資質的約5項,占10%,如“設立互聯網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審批”、“無線電設備發射特性核準檢測機構認定”等。
本次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準入類職業資格,涉及國際商務、質量、稅務、資產評估、土地登記、礦業權評估、品牌管理等多個專業領域。同時,國務院決定取消各地區自行設置的各類職業資格。
這次取消職業資格的主要原則是,國務院部門設置的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行業管理確有需要且涉及人數較多的職業,可報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設置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職業資格方式進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請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國務院行業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確有必要保留的,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納入國家統一規劃管理。本次取消的職業資格涉及領域多、受益面大,有利于降低就業創業門檻、營造良好的人才發展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創業主體的積極性。
本次由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后置審批的事項主要集中在生產經營服務領域,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設立內資娛樂場所審批”、“設立內資演出經紀機構審批”等。這些事項改為后置審批,有利于推進創業投資便利化,釋放就業創業創新活力,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