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從2007年11月19日起將在全國范圍內開通小額支付系統跨行通存通兌業務。經確認,建行、中行、交行、北京銀行、興業等5家銀行在京已率先開通。
中行客服人員介紹說,從本周一起,市民只要持身份證到中行辦理存折跨行通存通兌,就可以到任何一家開通相關業務的銀行網點進行存、取款及轉賬、信息查詢等業務。
據悉,居民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開戶銀行簽訂“個人存款通存通兌服務協議”,然后就可以在開戶行以外的其他銀行的營業網點辦理相關業務。
客戶辦理通存通兌業務須按規定向受理通存通兌業務的銀行交納手續費,手續費數額由受理銀行按照市場化原則自行確定。據了解,中行目前執行的收費標準為每筆交易金額的1%,最低1元,最高100元。建行目前執行的收費標準為每筆交易金額的1%,最低10元,最高200元。興業銀行(53.75,0.02,0.04%)的收費標準為交易金額的1%,最高50元,但白金和黑金卡客戶有優惠。
所謂通存通兌業務,是指市民通過銀行向本人或他人實時辦理資金轉賬、現金存取和信息查詢的業務。也就是說,實現通存通兌之后,手中持有A銀行存折的市民,完全可到B銀行辦理存、取款,而不必再像以往那樣,將現金在不同銀行間“搬來搬去”。